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06-18
宁钢厂史陈列馆项目预招标文件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史陈列馆项目预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关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史陈列馆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多媒体影片及多媒体演示UI设计制作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史陈列馆项目》

2.2 建设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主厂区

2.4 招标范围:

1)供货范围:满足本工程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详见招标需求;

2)服务范围: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

2.5工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具备供货到场条件。具体进场日期根据现场要求确定。根据现场安排确定安装时间,所有设备需在2021年6月28日前安装、调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税务信誉在A级以上;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 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20%,采购人于合同生效后3日内一次拨付。

4.2 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累计止付额度见表。

序号

内容

制作

1

影片验收合格

付到合同额的60%(含税)

2

安装调试工程实物交接完成

付到合同额的85%(含税)

3

功能考核合格及工程结算(包括奖惩处罚金额)、资料提交完成

付到结算价的95%

4

质保期满(质量保修金)且无质量问题

付到结算价的的100%

 

合计

100%


4.3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不包括预付款)。

4.4 提交业主归档资料由供货方负责完成,同时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

4.5 所供设备的功能考核与业主方对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6 月 22 日上午9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临港二路168号,李女士136857155566 。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工厂技术条件

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2℃,平均气温以七月份最高为28.8℃,一月份最低为-4.2℃。全市无霜期一般为230~240d,作物生长期为300d,适宜于粮、棉、油料等作物的生长。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1400mm,5~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

二、招标范围

1)供货范围: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的供货,详见附件1;

2)服务范围: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

三、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

供货方提供以下资料,必须符合业主方相关部门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表1所示资料。

表1  供货方提供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表

序号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检验实验报告

2

 

2

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5

 

3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5

 

4

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文件

5

 

四、工程竣工资料

供货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竣工资料必须加盖统一规定的竣工图章,必须符合业主方档案管理要求。供货方提供施工图电子版及以下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表2所示资料。

表2 供货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表

序号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3

 

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等

3

 

4

竣工图、设计变更单等

3

 

5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