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06-10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招标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

技术服务招标文件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技术服务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

2.2建设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

2.4招标范围

协助招标方对《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中的用于收集处理酚氰水池废气的系统进行技术交流,技术谈判,初步设计的编制,装置、系统设计指导,施工指导,调试指导等。

 2.5招标限价

本项目设招标上限价28万元(含6%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价款及支付

4.1 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20%,采购人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一次拨付。

4.2 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累计止付额度见表。


序号

内容

设备费

1

设计完成

付到合同额的50%(含税)

2

安装调试完成

付到合同额的80%(含税)

3

功能考核合格及工程结算(包括奖惩处罚金额)、资料提交完成

付到结算价的100%(含税)

 

合计

100%


4.3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不包括预付款)。

4.4 提交业主归档资料由供货方负责完成,同时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

4.5 所供设备的功能考核与业主方对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6 月 18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王女士,13666683539。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