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02-23
宁钢智能仓库AGV系统项目补充变更招标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宁钢智能仓库AGV系统项目补充变更地坪处理建安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关于宁钢智能仓库AGV系统项目补充变更地坪处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安施工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钢智能仓库AGV系统项目补充变更地坪处理》。
  2.2 建设单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中心仓库
  2.4 招标范围(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1)主要施工内容为物流部中心仓库二层局部梁柱加固、三层找平施工及三层地面环氧地坪涂装、内墙装修,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2)垃圾外运、现场环境恢复;
  3)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在宁钢内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或施工单位;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本项目采用背靠背付款方式,项目验收与结算手续办理完毕,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60天内结算合同总价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招标人返还质保金。
  4.2工期考核:本项目绝对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按1000元/天进行考核。
  4.3竣工资料归档考核:投标人在项目竣工验收(指业主审核合格时间)后的 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并归档到业主档案室;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归档,每延迟10天(日历天数)予以考核300元,不满10天的以10天计。
  4.4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临港二路168号宁波钢铁有限公司5号门,李女士,13685715566。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工厂技术条件
   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2℃,平均气温以七月份最高为28.8℃,一月份最低为-4.2℃。全市无霜期一般为230~240d,作物生长期为300d,适宜于粮、棉、油料等作物的生长。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1400mm,5~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基本风压0.70KN/M2;基本雪压0.3KN/M2。本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二、招标范围
  1)主要施工内容为物流部中心仓库二层局部梁柱加固、三层找平施工及三层地面环氧地坪涂装、内墙装修,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2)垃圾外运、现场环境恢复;
  3)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三、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
   承包方提供以下资料,必须符合业主方相关部门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表1所示资料。
  表1 承包方提供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表
序号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施工材料合格证、检验实验报告 
2

2
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5

3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5

4
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文件
5

  四、工程竣工资料
  承包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竣工资料必须加盖统一规定的竣工图章,必须符合业主方档案管理要求。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电子版及以下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表2所示资料。
  表2 承包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表
序号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竣工图、设计变更单等
3

2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

3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3

4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等
3

5
其他 


  五、招标附件及附图
  附图一  宁钢中心仓库高差找平及加固项目施工图-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