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03-14
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项目 节能评估服务 招标文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项目

 

 

节能评估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三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节能评估服务 进行公开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项目》(暂定,实际以玉环市政府立项名称为准)。

2.2 建设单位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箬笠礁

2.4 招标范围:

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项目的节能评估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近2年在当地县市区有省重大以上项目节能评估成功案例。

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能源评估资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记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投标报价

4.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4.2本项目节能评估费合理报价范围为在浙价服〔2013〕250号文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万元;

5、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5.1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20%,招标人于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一次拨付。

5.2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序号

内容

设备费

1

提交经专家评审后、符合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等全套完整资料

付到合同额的80%(含税)

2

项目取得批复后

付到合同额100%

 

合计

100%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招标人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支付上述款项。

5.3服务期限:本工程的节能评估工作定于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并在后续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6、招标结果确定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采购比价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3  20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女士, 13666683539

6.2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各正本1份,副本2份,格式自拟。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3年3月13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在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箬笠礁区域S76省道西侧地块,拟建设集成汽摩配智慧加工产业链、中央仓及配送中心、毛坯产品智慧仓、综合服务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及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屋顶光伏发电等基础设施于一体的“一仓、一园、一平台、一基地”。

二、招标范围

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项目的节能评估服务工作。

三、服务成果资料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本项目申报核准能耗评估要求。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纸质成果资料肆份,电子成果资料一份,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四、招标附件

投标人所需其他资料可与招标人联系获取,联系人:罗先生 13588001248。